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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装备上市公司实控人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!

行业动态 2026-11-04 10:14 阅读 3

近日,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870774,以下简称“华信科技”)发布公告称,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杨善春收到刑事判决书。根据《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》(2025)皖 01 刑初 47 号的判决内容:被告人杨善春犯擅自发行股票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。

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、第二十五条、第二十六条第四款、第六十七条第三款、第七十二条第一款、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六十一条、第四十五条、第五十二条、第六十四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以及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第四百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,判决主要内容如下:

被告人杨善春犯擅自发行股票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,缓刑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。(缓刑考验期限,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。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。)

对扣押、冻结在案的被告人杨善春、王某某、沈某某等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,按比例返还各投资人,不足部分继续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;

冻结在案的股票在赔偿投资人损失、执行财产刑后,返还被告人杨善春。

华信科技表示,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杨善春先生已不在公司担任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务。相关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,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。此外,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,截至本公告披露日,本次判决尚未生效,如杨善春先生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,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。

安徽华信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股票代码:870774)成立于2007年,是一家以智能化新能源环卫装备为发展主线,业务范围涵盖垃圾分类运输车辆和餐厨垃圾处理设备,并集成嵌入式控制、远程监管、无人驾驶及微生物发酵等关键技术的研发、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。